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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推荐会申报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63660027,63660056。 平阳县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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