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公告
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批复》(浙金管许〔2023〕85号),同意平阳县北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退出试点后,该公司不得再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发放贷款等相关业务,不得使用全省统一的浙江小额贷款公司标识及相关商誉等。
特此公告。
平阳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